宋建國和劉翠芬嫌網絡暴力和精神恐嚇還不夠。
他們花大價錢請了律師,一紙訴狀將我告上了法庭。
罪名是:不作為故意殺人。
他們不求勝訴,他們隻求用這場官司,把我釘在道德的恥辱柱上,讓我坐牢,讓我身敗名裂,毀了我的一生。
開庭那天,法院門口被他們煽動的憤怒群眾圍得水泄不通。
我剛下車,無數的臭雞蛋、爛菜葉就朝我砸了過來。
“殺人犯!”
“滾出去!”
“你怎麼不去死!”
我心裏冷笑,本來大家都可以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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