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無償解雇,並追償其個人年薪的100倍,作為對公司的損失賠償。”
“這份條例將作為勞動合同的強製附件,半小時內,所有人必須完成電子簽閱。不簽的,視為自動離職。”
我回到辦公室,第一件事就是叫來了法務總監。
“立刻,起草我剛才在會上說的《員工網絡行為與公司聲譽管理條例》。”我的語氣不容置疑。
法務總監拿出筆記本,神情嚴肅。
“核心條款隻有一條。”我盯著她,“任何員工,無論在職或離職,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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