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我又一次被帶去了警局。
警察鐵青著臉,拿出幾張狀況慘烈的事故照片。
“沈鳶!你昨晚酒後駕駛,肇事逃逸,撞翻一輛黑色的小轎車,裏麵一家三口,無一生還!”
“法醫已經鑒定過了,除了年紀最小的孩子,其餘兩個大人,如果你及時報警把人送到醫院說不定還有救。他們是硬生生躺在那裏,因為失血過多才死的!”
所有人嘩然。
我媽聽到這些,差點嚇得暈過去。
她泣不成聲地看著我,一直詢問我怎麼回事。
顧妄一步上前,拉過我媽。
“阿姨,你還沒聽明白嗎?昨晚沈鳶在酒吧跟野男人鬼混了一晚,喝了酒不找代駕,結果撞了人,還跑了!”
“我早就警告過她少去那種不三不四的場所,她偏不聽我的,這下好了,出了這麼大的事!”
我立刻被塑造成了一個不檢點,不自愛,又毫無人性的形象。
其餘人紛紛指責我是個殺人惡魔。
“那可是三條人命啊!你怎麼敢直接丟下他們跑路的?”
“難道你們這些有錢人,一點憐憫心都沒有嗎?其他人的命在你們富人眼裏就不算命嗎?”
“我沒有。”我無力地辯解,眼淚止不住往下流。
“沈鳶!如果不是你肇事逃逸,那兩個大人根本不會死!”
我拚命搖頭,希望有人能相信我的話。
“我真的沒有!我根本沒去過酒吧,也沒開車出過門,你們說是我幹的,但證據呢?證據在哪裏?”
楚敏和跳出來,還是之前那句話。
“證據被你燒了!”
所有人恍然大悟地看著我。
“怪不得昨晚她要直播發瘋,還一把火燒了自己的千萬豪宅,原來就是為了銷毀證據。”
“為了逃脫法律的製裁,她真的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啊!”
“這個人麵獸心的畜生!就應該讓她殺人償命!”
“你們警察還等什麼?兩條人命,直接把她抓起來判死刑啊!”
所有控訴和謾罵都是如此熟悉。
這些全都是過去真實發生過的場景。
我內心慌亂不堪。
顧妄則一臉厭惡地看著我。
“沈鳶,那房子原本是你送給我,準備做我們婚房的,你現在竟然為了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一把火燒了它!”
“既然如此,我看我們的婚約也沒必要進行下去了。”
“顧妄!你胡說八道!人分明是你撞的!”
我衝著他怒吼。
兩個警察死死按住我的肩膀,讓我無法動彈。
“沈鳶,我再重新問你一遍,昨晚你燒房子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你昨晚非說自己有精神病,今早你媽媽又說你是因為受了刺激情緒失控,到底這兩種說法哪一個才是最真的!”
我擰起眉頭,說了一個截然不同的答案。
“我燒房子,隻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
男警察神情古怪地看了我一眼。
他們拿出一個證物袋,裏麵裝著一支口紅,一個手鏈。
“沈鳶,這是在事故現場找到的,口紅和手鏈都是你的,我們也確實提取到了你的DNA,這應該就是撞擊遺留下的物證。”
是的,這些物證也跟前世一模一樣。
然後緊接著就是出現在我家車庫的肇事車子,上麵也隻提取到了我一個人的指紋。
然後是帶血的衣服,和被銷毀在別墅裏的行車記錄儀。
所有證據都指向我一個人。
可是現在,車庫和房子全都燒了,難道還會重蹈覆轍嗎?
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思考著所有的對策。
我抬起頭,問他們:“事故周圍的監控拍到我了嗎?”
“我看你就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男警察不耐煩地點開監控畫麵。
“車子雖然因為防窺膜沒拍到你的臉,但是這輛紅色超跑,經查實,就是你名下的私人車子。”
“雖然車子已經被你燒毀,但是我們一定會竭盡所能......”
我盯著監控畫麵上的時間,大喊了一聲:“停!”
能證明我清白的關鍵證據出現了。
我終於露出了笑容。
我知道,我翻身的機會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