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憶停在五歲。
韓彩雲牽著一位七歲男孩:“以後他就是你的哥哥。”
在一聲聲“不要”裏,我拚命堵門,卻不想誤傷了母親的手指。
她指尖的血砸入我幼小的眼眸,嚇得我哇哇大哭。
韓彩雲不惱,反藏起受傷的手指,安撫我:
“芊寶乖,不怕不怕。”
十二歲。
同學笑話我父母窮得靠撿破爛為生。
他們看不起我,處處欺負我。
剪爛的課本,躺在垃圾堆裏的書包,粘滿頭發的口香糖。
大哥氣得要和那幾人打架,卻被我攔下。
因為,我根本不接受和他成為一家人,也不認可他是我哥。
父親知道情況,衝進學校收拾那群欺負我的人。
可,那幾個小孩太刺頭,竟端起書桌朝父親砸去。
父親的血鋪成紅地毯蔓延至我的腳底。
我癱軟在地時,才覺這血入手是刺入骨髓的涼。
那天,我永遠失去了父親,成了沒爹的野種。
十六歲。
母親當首飾、賣家產,一天打三份工,高強度工作18小時,隻為支持我的編導夢。
二十一歲。
隻因我說:“元宵不能回家,一個人在學校過節好慘。”
病重的母親便坐5小時綠皮硬座,為我送來親手包的湯圓。
一樁樁、一件件,無不在證明我對父母無底線的索取和貪求。
先祖怒目圓瞪,仿若要用眼神將我殺死。
虛空中緩緩浮現巨大的“不孝”飛掠進我的身體。
我登時撐大的雙眼是此刻痛不欲生的證明。
一股極其霸道的力量瘋狂著抽取我渾身的血液。
那聲音再起:“傷母害父,已證不孝,抽取血脈!”
原來,所謂血脈是要將我渾身的血液換給大哥!
垂死中,我爆發怒吼:“我父親明明好端端在這裏,怎能說我害了他!”
我眼底的求生欲望瘋狂燃燒:“這記憶不對!”
“他活著,卻不回家,還屢次三番托夢,活人能托夢嗎?”
“他才是犯了欺瞞之罪!”
我的記憶裏自然有母親屢次三番說父親托夢的場景。
第一次托夢,父親說大哥染了晦氣,必須吃海魚辟邪。
我掏出存錢罐的零用錢跑去超市買了條鱈魚。
誰知大哥吃完上吐下瀉,在醫院躺了整整一周。
母親卻說這是祛除晦氣的表現。
第二次托夢,父親讓我一定要學編導,這是他的遺願。
當時我已通過領軍計劃保送廈門大學。
卻因為托夢,放棄了機會,毅然轉學編導,成為人人瞧不上的藝術生。
第三次托夢,父親讓我務必參加學校辯論隊。
他說,這是他的期盼,也是為了我好。
這才導致我元宵隻能待在學校準備辯論賽,無法回家。
......
如此看似毫無關聯的樁樁件件,卻不想成了我不孝的鐵證。
此刻,我才猛然驚覺,早在九年前父親鋪墊了我今日的必死之局。
但,為什麼?
我才是父母唯一的血脈,是陳家三十五代唯一的傳人。
不等我細想,體內的劇痛竟戛然而止。
祖先遙久凝望,似沉思又似在神遊天外。
見此情狀,父母眼底都浮出一縷不易察覺的慌神:
“列祖列宗在上,這不孝女巧舌如簧,慣愛撒謊詭辯!請速速懲罰,抽血奪生,萬不可信她的胡言啊!”
先祖並給父親好眼色,而是發出威嚴的冷叱:
“後輩!吾需要你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