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高建國派來的律師找上了門。
王律師告訴我,李浩和徐萌等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多項刑事犯罪。
故意傷害罪也成立,我的肋骨骨裂和高青青的軟組織挫傷就是證據。
另外還有侮辱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
數罪並罰,李浩作為主犯,至少要判五年以上。
徐萌作為從犯,也逃不掉三年的牢獄之災。
那兩個幫工,同樣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高總的意思是,絕不姑息,要求從重處罰。”
王律師推了推眼鏡,語氣嚴肅。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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