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大全
打開小說大全APP
閱讀更多精彩小說內容
目錄
設置
客戶端

第4章

為了應對這場離婚官司,我和林傑找了很多家律師事務所。

律師仔細分析了我的情況,並告訴我蘇向晚以我性格偏執、情緒不穩定為由要求離婚,證據並不充分,隻要我能證明我們夫妻感情還沒有破裂,並且蘇向晚存在婚內出軌的行為,那麼他的離婚請求很可能不會被法院支持。

同時,關於車輛賠償的問題,律師說,雖然車輛登記在林蕭然名下,但購買車輛的錢來自於蘇向晚的夫妻共同財產,我可以主張蘇向晚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要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

© 小說大全, ALL RIGHT RESERVED

DIANZHONG TECHNOLOGY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