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在回去的路上,幫手問我:“趙姐,咱就這樣走了?”
我給他們一人發了個紅包:“今天麻煩大家了,一點心意,大家拿去喝個茶。”
他們不好意思:“我們也沒上啥忙,還要啥紅包。”
我一再堅持:“拿著。後麵或許還有麻煩各位的時候。”
見他收下,我才話鋒一轉,問道:“之前讓你打聽的事,有結果了嗎?”
幫手立刻正色道:“打聽清楚了。開發商那邊其實還是想統一規劃。之前你鬧得太凶,事情才耽擱了下來。”
“我有個遠房表哥在裏頭,他說如果咱們主動配合簽十年,補償款不僅一分不少,還能爭取一次性付清,算是獎勵。”
果然,和前世一樣。
上一世我拚死爭奪三十年,反而讓開發商覺得我貪得無厭,最後補償金拖了幾年才分批到手,還惹了不少麻煩。
李英俊就是在那段時間裏,利用我奔波在外,慢慢把資產轉移的。
“好。”我點點頭,心中已有了全盤計劃。
“不回北京了。你幫我做兩件事:第一,馬上聯係你表哥,就說我同意簽十年,條件就是補償款必須一周內到賬。第二,幫我找個安靜的地方,要快。”
幫手愣了一下,顯然沒想到我這麼幹脆,但立刻應道:“明白!我馬上去辦!”
這一次,我不會再為那對狼心狗肺的父子做任何無謂的掙紮。
我要用最快的速度,把能攥在手裏的實實在在的利益,全部拿到手。
他問我:“張姐,那這邊的事,難道這事這樣算了?”
我說:“等著吧,他們會來找我的。”
果不其然,第二天李豪就提著大包小包的東西來了。
定睛一看,全是李英俊用剩下的。
半箱牛奶,放發黴的橘子,換下來的褥子。
這是打發叫花子來了。
“媽,回去吧。”
“我跟爸都隻認你。”
我把他堵在門口:“算了,我也不當你們的眼中釘。這件事就這樣吧。”
“把家裏的地一分,我們各走各路吧。”
李豪急了:“上訪的事沒結果,這時候怎麼能分地呢!”
我假裝難過:“你爸這事情一出,我也沒心情上訪了,就這樣吧,十年就十年吧。”
李豪激動地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媽!你怎麼能這麼想,那可都是我的錢啊,你憑什麼說放棄就放棄!”
“你的......錢?地是我跟你爸辛辛苦苦開荒的,怎麼就成了你的錢?”
意識到自己說錯話,李豪摸摸鼻頭:“媽,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把他往門外推:“走吧,去找你親媽。”
李豪突然急了:“你說不管就不管了?你配當媽嗎?”
我不配?
五年前,李豪剛拿到駕照就開車撞了人。
撞人之後,他竟然自己跑了!
我當時拉著他要他去救人再去自首。
他竟然瞪著眼睛說:“後媽就是後媽,你居然要送我去死!你就不配當我媽!”
幸好受害人隻是斷了幾根肋骨,沒出太大的事。
為了讓受害人不起訴他,我拿出這些年所有的積蓄積極賠償,親手為受害人端屎端尿的照顧。
甚至不惜下跪磕頭,祈求他們放過李豪。
受害人一家被我感動,才沒有起訴李豪。
但有些人,你做得再多,再好,他仍覺得你欠他的。
這些年,我隻要稍微一件事做得不如他的心意,他就是一句:“果然是後媽,親媽能這樣對我嗎?”
我被這句話拿捏得死死的,拚了命想去做那個被他認可的媽。
現在想來,真是犯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