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沒死人,都不叫事。
去年剛入冬那會,他收到風,說省上環保督察組要來彭荷,一打聽才知道,血鉛中毒疑似與彭河上遊的汙染有關。
宏泰法務告訴他,“非法傾倒有毒有害物質,屬於刑事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的,可以判七年以上甚至無期。”
將來東窗事發,玉山礦會被關停,他會麵臨天價罰款,起碼以“億”計,足以傾家蕩產。
一旦徹查,對他就是毀滅性的。
所有曾經保護他的關係網,必定會第一時間與他切割,為求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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