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水經過三四天後漸漸消退。
救援人員估算出時間,如果是知道洪水暴發後立刻出門,就會減少很多傷害。
即使是傷患,得到了有效的防護,比如用塑料袋裹著腳,或者是防水膠布貼著。
是能夠暫時離開危房的,因為洪水的到來瓦磚房是最危險的。
而劉春曉和夏喜山慢吞吞地穿衣服還不肯出來。
等著其他人去救,導致了時間的延長,第二波洪水到來時,夏喜山就已經斃命了。
我還特意去谘詢了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我想問一下如果是沒有參與救人是否會被定罪,我看之前國外有一些報道說見死不救也會被定罪。」
「所以…我…」
警察見我擔心的神情便安慰我:
「同誌請放心,當時的情況下你們確實是沒有施救的能力,更何況是他們拖拖拉拉不願出來才導致的,而且我們國家有好人法的法律保護,和國外的法律是不同體係的所以不用擔心。」
「更何況你做得很對,要保證自己的安全下去救人才是正確的。」
聽到警察同誌的話語後我才安心地笑了笑。
我依然保留著上一世的憐憫之心,甚至想進去搭一把手,但是一想到劉春曉對我的所作所為,我就生氣極了,又想到爺爺奶奶給她氣死,自己被她的親戚害死的場麵簡直曆曆在目。
瞬間怒火蔓延。
做人還是不能太聖母!
所以我打算進行打擊報複:
「警察同誌,聽說阻礙和耽誤救援人員進行疏通救援是犯法的,我記得是需要進行五至十天的拘留檢查!」
劉春曉聽聞瞪大了眼睛:「你那個眼睛看到我阻礙救援了?你傻X吧?怎麼那麼賤啊!」
「怎麼不是你去死啊,為什麼是我的男朋友死了!」
警察聽聞:「那請這位同誌留下來接受調查,我們稍後尋找救援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如果證實了你確實是阻礙救援導致其他人受傷甚至失去生命,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就這樣劉春曉被警察扣留在警察局進行調查。
我趁著劉春曉被扣留的這段時間,我打算找她的親戚們算賬。
上一世,她的親戚們狠心將我推到大馬路上,是她強有力的支持者。
所以我這一世必須提前把她的親戚們搞定。
斷掉劉春曉的左膀右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