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她不偷不搶,不殺人不放火,還愛國,那她就是我的好女兒。」
說完,我拿出手機,當著所有人的麵,撥通了報警電話。
「喂,警察同誌嗎?這裏是城郊森林公園,《家的N次方》節目錄製現場。」
「我需要報警,這裏有人涉嫌教唆他人故意傷害,證據我都錄下來了。」
導演和工作人員聞訊趕來,看到這陣仗全都傻了眼。
張巧雲還在撒潑打滾,大罵我是個黑心的資本家,要逼死她們母子。
曾明哲則站在原地,像一尊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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