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開庭,座無虛席。李澤明穿著嶄新的西裝,頭發梳得一絲不苟,坐在被告席上,看到我時,眼神閃過一絲心虛,隨即又強裝鎮定。顧清婉則一身剪裁合體的高級定製律師袍,妝容精致,氣場全開,看向我的眼神充滿了不屑和必勝的把握。
我作為原告,當庭出示了那段關鍵的、雖然模糊但足以辨認李澤明帶頭行凶的飯店後巷監控錄像。錄像播放時,李澤明臉色發白,額頭滲出細密的汗珠,手指不安地絞在一起。
“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顧清婉從容起身,姿態優雅,聲音清晰有力,“原告提供的這段錄像,畫麵模糊不清,人物動作辨識度極低,根本無法確切證明我的當事人李澤明先生實施了任何故意傷害行為,更遑論故意殺人。僅憑此作為定罪依據,太過草率。”
她頓了頓,從助理手中接過幾份文件,呈交給法官和陪審團,臉上帶著職業性的自信微笑:“相反,我方提交的證據,才是本案的關鍵。這是由本市權威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三位死者的屍檢報告原件。報告白紙黑字,清晰寫明:三位死者真正的直接死因,是其在被送往醫院途中,因自身患有嚴重的基礎性疾病(死者一:冠心病急性發作;死者二:高血壓危象導致腦溢血;死者三:先天性心臟瓣膜病急性加重),突發惡疾,搶救無效死亡。其體表的鈍器傷,並非致死主因,僅構成輕微傷!”
法庭內一片嘩然。她竟然做了偽證!將致命的毆打傷,篡改成無關緊要的“輕微傷”!
顧清婉無視眾人的議論,目光銳利地射向我,帶著勝利者的傲慢:“因此,原告對我當事人李澤明先生‘故意殺人’的指控,純屬無稽之談,是毫無根據的誹謗!若原告方無法提供更有力的、能直接證明李澤明先生行為與死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關係的證據,我方將保留反訴其誹謗罪的權利!”
李澤明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拽了拽顧清婉的衣袖,小聲哀求:“婉婉,要不算了吧......遠景哥失去親人,心裏難受......我也有錯,我不該隻給二十萬......” 他轉向我,裝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樣,“遠景哥,對不起,我當時確實喝多了。二十萬是少了,你爸媽弟弟的命......是無價的......”
看著這對男女一唱一和,我心中冷笑連連。我像是被他們的“誠意”打動,臉上露出掙紮和疲憊,最終頹然地歎了口氣,肩膀垮了下來:“好吧......你們說得對,人死不能複生。這樣吧......” 我報出一個銀行卡號,“六十萬。一次性付清。這事......就算了了。” 我的聲音充滿了無奈和妥協。
顧清婉眼中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輕蔑和“果然如此”的了然。李澤明則如釋重負,連連點頭。很快,手機提示音響起:六十萬到賬。
看著短信,我嘴角勾起一抹轉瞬即逝的、冰冷的弧度。我看向顧清婉,聲音平靜無波:“帶上你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現在,我們去民政局離婚。”
顧清婉像是聽到了天方夜譚,眉頭緊鎖,滿臉的荒謬和厭煩:“趙遠景!你又發什麼瘋?事情不是解決了嗎?錢你也拿了!現在跟我玩離婚這套?想用這種方式引起我的注意?你幼不幼稚!” 她嗤笑一聲,拉起李澤明的手就要走,臨走前丟下一句刻薄的評價:“真是窮酸骨頭,見錢眼開的低賤東西!”
我站在原地,看著她親昵挽著李澤明離開的背影,聲音不高,卻清晰地穿透空氣,帶著一種沉痛的悲涼:“明天......遺體就要送去火化了。好歹......也是你的親人一場,去見最後一麵吧?算我求你。”
顧清婉腳步頓住,不耐煩地回頭瞪了我一眼,最終還是極其不情願地甩下一句:“真麻煩!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