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陳慧慧是大學同學,大一的時候在社團認識。
幾次活動後,兩人變得比較熟悉,後來又因為一些相同的興趣愛好,聊的就多了些。
一來二去,我們就走到了一起,確認了男女朋友關係。
我們的感情一直比較穩定,畢業後又一起去了一線城市打拚,她的工作也很忙,卻總是能幫我準備好早餐,將我們租的房子打掃的井井有條,她的付出我都看在眼裏。
算下來,我們已經談了整整五年的戀愛。
今年年初,我有了結婚的想法。
我喜歡慧慧,也想給她一個幸福的家。
於是,我設計了一場求婚,慧慧覺得又驚喜又感動,答應了我的求婚。
求婚之後,我們和雙方父母說了結婚的事情,慧慧的父母提出要我家拿出十八萬彩禮。
我家在南方的一個二線城市,家庭條件還可以,雖然算不上是什麼大富大貴的家庭,日子也過得去。
父母除了每個月的退休金,仍然會去外麵找些活幹,所以是有些積蓄的。
畢竟是我的終身大事,雖然十八萬彩禮也不是小錢,但我的父母還是一口就答應了。
「兒子,隻要你真的喜歡慧慧,我們肯定支持你的。」
我的父母不僅願意出這筆彩禮,並且還拿出了一筆錢,作為我們婚房的首付。
慧慧父母知道了自然是開心的,又有彩禮又有房子,這場婚事算是談妥。
誰知沒過多久,他們就變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