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隨後而來的第三次、第四次......
她一次次的逃走,我在台上一次次的被羞辱。
當我頭頂臭雞蛋回到家時,她跪在我的身前說她錯了。
“讓你承受這一切真的很對不起,但我實在頂不住台上的壓力,我下次不會了。”
她那鱷魚的眼淚滴落在我的腳背上,而我已然麻木。
第50次的離開,她的道歉聲跟台下的怒罵聲一同在我耳旁奏響。
我站在台上可憐的令人發笑。
手中的戒指慢慢滑落,跌落在舞台上發出脆響。
夏檸,這一次輪到你了。
我從音樂廳回到家時,夏檸還沒有回來。
我默默的將身上的菜葉摘下,放進水槽。
他們用這些東西來表達厭惡,實屬有些浪費糧食。
我和夏檸是在街頭賣唱認識的。
她抱著一把白色的尤克裏裏,聲音清澈得像山間的溪流。
我們約定要一起登上最大的舞台。
我成為她的專屬製作人,包攬了她所有的歌曲歌詞創作,而她站在聚光燈下,成為了萬眾矚目的新星。
但自從遇到林野,一切都變了。
練歌房裏,她總說壓力太大,需要出去透透氣。
慶功宴上,說靈感枯竭,要去采風。
音樂會上台前,她又說狀態不好需要調整。
夏檸歪著頭,睫毛上還掛著眼藥水的“淚珠”。
“在台上唱歌太壓抑了,隻有逃走的那瞬間,我才覺得自己是自由的。”
可我明明記得,我們第一次在小酒吧駐場的時候,她的眼睛裏閃爍出興奮的光。
記得擠在出租屋裏,為了一個音符反複推敲。
她其實不知道,我一直關注著她私底下的一個微博賬號。
裏麵記載了,從我身邊“逃離”後,奔向林野的每一個瞬間。
晚上,她醉醺醺地回到家,身上帶著陌生的香水。
“江川,我錯了......”
她跌跌撞撞的撲進我懷裏。
“下一場,我真的會認真唱完......”
我聞著她頭發上混雜著林野樂隊常抽的同款煙味,胃裏一陣翻湧。
打開手機,特別關注的提示音響起。
她果然又發了微博。
畫麵上的她笑得十分耀眼,肩上披著代表著搖滾樂的皮夾克。
旁邊的林野穿著工字背心,一手高舉啤酒,另一隻手攬在夏檸的腰上。
配文寫道:
“我受夠了那個沉悶的作曲家跟他的音樂,他的那些東西就像沙灘上的死魚!”
“我受夠了那聚光燈下虛偽的舞台,虛偽的觀眾,虛偽的掌聲。”
“隻有搖滾樂才是最厲害的音樂!”
“隻有跟他在一起,我才能感覺到自己活在這個世界上。”
她之前有跟我說過,跟我在一起的時候總覺得沒有激情。
我也跟她解釋過,她作為歌唱家,抽煙喝酒,不注意用嗓隻會縮短她的職業生涯。
而我作為作曲家,演奏家,每天練習是保證手感不生疏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