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來,趙家用賄賂四位副考官吸引了魏鬥煥的全部注意力,趙顯奇又沒有明顯的作弊行為,甚至文章還是他在徐恒業眼皮子底下親自書寫,怎麼可能是舞弊行為呢?
於是,最終的證據,就是孫百策寫的這篇文章。
倘若這篇文章與趙顯奇的國論一致,趙顯奇與趙家徇私舞弊的罪名便立時成立。
若是不一致......
“還真他娘的不一致啊?”
魏鬥煥萬萬沒想到的是,趙家得高人指點,已然將這篇文章給換了。
這篇文章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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