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十歲老人劉某,在路上突然轉身,碰到了王某,摔倒在地,骨折。
索賠十八萬,最後法院判決,賠償五萬,而理由更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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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頭盯著手機屏幕,拇指在虛擬鍵盤上飛舞。
傍晚六點半的夕陽將我的影子拉得老長,投射在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
我剛剛給新認識的女友蘇晴發了第三條語音信息,嘴角掛著掩不住的笑意。
“晴晴,我快到家了,晚上視頻?”
我按下發送鍵,全然沒注意到前方三米處,一位頭發花白的老人正停下腳步。
劉秀剛買完降壓藥從藥店出來,突然想起忘了問醫生新開的藥能不能和保健品一起吃。
劉秀猛地轉身,準備折返藥店谘詢。
就在這一瞬間,劉秀的肩膀與低頭走路的我狠狠相撞。
“哎喲!”
劉秀感覺一股大力襲來,整個人向後倒去。
她下意識伸手想抓住什麼,卻隻抓到了空氣。
後背著地的瞬間,我聽到傳來“哢嚓“一聲脆響。
我這才如夢初醒般抬起頭,手機“啪“地掉在地上。
我看見一位老人躺在地上痛苦呻吟,右臂呈現不自然的彎曲。
“大媽!您沒事吧?”
我慌忙蹲下,卻不敢貿然扶起老人。
周圍迅速聚集起圍觀人群,有人已經撥打了120。
“小夥子走路不長眼啊!”
旁邊一位大媽指責道。
“把老人家撞成這樣!”
我百口莫辯,隻能不斷道歉。
救護車呼嘯而至,醫護人員簡單檢查後,將劉建國抬上擔架。
我主動跟上車,在去醫院的路上給公司主管發了請假消息。
急診室的燈光慘白得刺眼。
X光片顯示劉秀右臂橈骨骨折,需要立即手術。
當醫生拿著手術同意書找家屬簽字時,劉秀的女兒劉敏正好趕到。
“就是你把我爸撞成這樣的?”
劉敏四十出頭,一身職業裝,眼神銳利如刀。
她接過同意書簽完字,轉向王立。
“這事沒完,我媽今年都六十了,骨頭脆得很。”
我連連鞠躬:“對不起,可我不是故意的,是你媽撞了的我!”
“撞你,你不知道躲開嗎?你知道老年人骨折多危險嗎?並發症怎麼辦?”
劉敏的聲音在走廊裏回蕩。
“我已經聯係了律師,準備材料起訴你。”
三天後,我收到了劉敏通過律師發來的索賠清單:醫療費8萬元、護理費5萬元、營養費3萬元、精神損失費2萬元,合計18萬元。
這個數字讓月薪不過萬的我眼前發黑。
“這也太誇張了。”
我向公司法務部的同事谘詢,“我隻是不小心撞了人,就要賠這麼多?”
同事推了推眼鏡:“按法律,行人之間發生碰撞,一般會根據過錯程度分擔責任,但對方是老人,法院可能會傾向保護弱勢群體。”
我決定聘請律師,在朋友推薦下,我找到了剛獨立執業不久的張雯律師。
張雯仔細研究了案件細節後,發現了一個關鍵點。
“根據你的描述,是對方突然轉身導致相撞,”
張雯翻著事故現場照片說。
“我們需要找到目擊證人或監控錄像。”
兩人重返事故現場,發現路邊便利店門口有一個監控攝像頭正對事發地點。
經過一番交涉,店主同意調取當天錄像。
畫麵清晰地顯示:劉秀原本朝東行走,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突然轉身,而此時低頭走路的王立距離他僅有兩步之遙。
兩人相撞後,劉秀因失去平衡而摔倒。
“這個證據很重要,證明對方也存在過錯。”
第二天,我拿著果籃去醫院看望劉秀。
病房裏,劉敏正給母親喂飯。
“你來幹什麼?”
劉敏一見我就放下碗,語氣不善。
“我來看看阿姨,順便談談賠償的事。”
我放下果籃。
“劉女士,監控顯示,是您母親突然轉身導致相撞,我也有一定責任,但18萬的賠償實在太高了。”
“我媽都骨折了!醫生說骨質疏鬆嚴重,恢複期至少三個月!”
劉敏聲音提高八度。
2
“18萬已經算便宜你了!”
劉敏的聲音尖銳刺耳,在病房裏回蕩。
“我媽這把年紀骨折,你知道有多危險嗎?如果有什麼事情,你還要負責的!“
我注意到病床上的劉秀眼神閃爍,枯瘦的手指揪著被單,嘴唇蠕動了幾下卻又閉上。
她避開我的目光,轉頭看向窗外。
“我們可以協商一個合理的數額,”
我的聲音有些發顫,手機在口袋裏仿佛有千斤重。
“否則隻能走法律程序了。”
劉敏突然抓起床頭櫃上的玻璃杯砸在地上,碎片四濺。
“法庭見就法庭見!我倒要看看哪個法官會偏袒你這種不長眼的!”
“小夥子。”
劉秀這時突然開口,聲音沙啞。
“明明是你撞了我,怎麼能這樣呢?”
她撐起身子,渾濁的眼睛直勾勾盯著我。
“我也不是訛你,十幾萬而已...”
她咳嗽一聲,露出泛黃的牙齒,“你沒有,可以給你家裏人要啊!”
這句話像刀子一樣紮進我心裏。我父母都是普通工人,這筆錢相當於他們好幾年的工資。
“阿姨,”我握緊拳頭,指甲陷入掌心,“監控錄像顯示是您突然轉身...”
“放屁!”
劉敏一把扯掉母親的輸液針頭,血珠立刻滲了出來。
“媽你別跟他廢話!”
她轉向我,臉上浮現猙獰的笑容。
“我們法庭上見真章,到時候可就不止18萬了!”
病房裏的其他病人紛紛側目。一位護士探頭進來,看到地上的玻璃碎片和血跡,驚呼出聲。
劉秀突然捂住胸口劇烈咳嗽起來,整個人蜷縮成一團。
劉敏卻站在原地不動,冷眼旁觀。
“需要叫醫生嗎?”我下意識上前一步。
“滾!”劉敏狠狠推了我一把。
“貓哭耗子假慈悲!我媽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讓你賠得傾家蕩產!”
我踉蹌著後退,後背撞上牆壁。
劉秀的咳嗽聲中,我聽見她斷斷續續地說:“小敏...別這樣...咳咳...人家孩子也不是...”
“媽你閉嘴!”
劉敏厲聲嗬斥,“上次被電動車撞了才賠五萬,這次不讓他大出血我就不姓劉!”
這句話讓我如墜冰窟。原來他們是有“經驗“的。
走出醫院時,我的手還在發抖。
我掏出手機,給張雯律師發了條消息:“張律師,我決定應訴,他們不是第一次這麼幹了。”
陽光透過法庭高高的窗戶,灑下斑駁的光影。
我心情沉重地坐在被告席上,一種莫名的壓抑感緊緊包裹著我。
這時,原告席上的劉敏站起身來,情緒激動,她大聲說道:“王立撞了我媽,並且導致她骨折,身體和精神都遭受了巨大痛苦,我要讓他賠償十八萬!”
我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自己鎮定下來,直視著法官,誠懇地說道:“法官大人,事實並非如此,是劉秀撞的我,應該是她全責才對,不能誰弱誰有理!事情發生得很突然,當時我正常走路,劉秀突然轉身,直接撞上了我,隨後她摔倒受傷,我第一時間就撥打了急救電話,並且陪同去了醫院,但責任歸屬不能僅憑一方的說法,得依據事實。”
劉敏聽到我的話,情緒瞬間失控。
“王立,你還是不是人?你把我媽撞成了這樣,還不想負責任?我媽都那麼大年紀了,禁得起你這樣折騰嗎?你這就是在逃避責任!”
劉敏漲紅了臉,雙手緊緊握拳,仿佛下一秒就要衝過來。
我無奈地看著劉敏,內心也是很委屈,這簡直就是無妄之災。
“劉女士,我理解你擔心母親的心情,可事實就是事實,我也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自從出事以來,我也一直寢食難安,但我們都得尊重事實,不能顛倒黑白,現場有一些路人目睹了全過程,我也找到了幾位願意出庭作證的證人,他們能還原事情的真實經過。”
法官嚴肅地看著我們雙方,敲響了法槌,說道:“請雙方保持冷靜,法庭會依據證據和事實做出公正的裁決,接下來,請雙方依次出示相關證據。”
隨著庭審的繼續,各種證人證言、監控視頻等證據被一一呈上,真相也似乎在這你來我往的交鋒中,逐漸浮出水麵。
3
“現在宣判:被告王某賠償原告劉秀醫療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共計五萬元整,本案受理費由原被告雙方各承擔一半。”
法官的聲音在法庭內回蕩,法槌落下的聲音像一記悶雷砸在我胸口。
五萬——這個數字讓我的雙手不受控製地顫抖起來。
“法官大人!”
我一臉不服氣。
“監控視頻明確顯示是劉秀突然轉身導致碰撞,為何還要判被告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推了推眼鏡:“考慮到原告年事已高,骨質疏鬆嚴重,同樣的撞擊對年輕人可能不算什麼,但對老年人卻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基於保護弱勢群體的原則,作出上述判決。”
“還有,被告和劉秀並未保持安全距離!這才導致事故的發生!”
“安全距離?走路要什麼安全距離?”
我笑了,心如死灰。
我死死攥著拳頭,指甲深深掐進掌心。
弱勢群體?我看了眼原告席上的劉秀母女——劉敏嘴角掛著勝利的微笑。
走出法庭時,九月的陽光刺得我眼睛發疼。
張雯跟在我身後,高跟鞋在雲文石地麵上敲出急促的聲響。
“這判決太荒謬了!”她壓低聲音,“明明有監控證明是對方突然轉身,居然還判你全責!”
我機械地點點頭,大腦一片空白。
五萬元——相當於我不吃不喝一年的工資,或者父母在老家兩年的積蓄。
“我們可以上訴。”張雯遞給我一瓶水,“這個判決明顯有問題。”
我接過水瓶,卻發現自己連擰開蓋子的力氣都沒有了。“上訴要多久?”
“一審到二審至少三個月。”她歎了口氣,“而且...二審改判的幾率不大。”
手機在口袋裏震動起來,是女朋友蘇晴發來的消息:“判決怎麼樣?”
短短四個字,我卻看了足足半分鐘,不知如何回複。
“王先生!”
一個尖銳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劉敏踩著高跟鞋快步走來。
“法官都判了,什麼時候打款啊?”
我喉嚨發緊:“劉女士,我需要時間...”
“一周!”
她豎起一根塗著鮮紅指甲油的手指。
“超過一周我們就申請強製執行,到時候可就不是五萬能解決的了!”
張雯擋在我前麵:“我的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判決,請你注意言辭。”
劉敏冷笑一聲,轉身走向正在路邊等候的劉秀,我注意到老人接過判決書時,手抖得厲害。
“走吧。”張雯輕輕拉了下我的袖子,“別理她們。”
回到家,我癱在沙發上,盯著天花板上的裂縫發呆。
手機不斷震動——朋友、同事、家人,所有人都知道了判決結果。
最讓我心涼的是蘇晴的回複:“五萬就五萬吧,花錢消災!反正一年就掙過來了!”
我盯著這條消息,胸口像壓了塊石頭。
她知不知道這一年我要怎麼過?房租、生活費、父母的醫藥費...所有計劃都要被打亂。
第二天,案件上了本地新聞。
《六旬老人被撞骨折,法院判決賠償五萬》的標題下,配圖是我低頭走出法院的照片。評論區炸開了鍋:
“現在走路都得戴行車記錄儀了!”
“又是和稀泥判決,誰老誰有理唄?”
“年輕人走路看手機活該賠錢!”
“樓上聖母,監控顯示是老人突然轉身好嗎!”
我關掉手機,頭痛欲裂。
公司主管打來電話,委婉地表示最近有個外派項目,問我要不要考慮“換個環境“。
我知道,他是怕我情緒影響工作。
傍晚,我鬼使神差地來到了事發地點。
夕陽西下,人行道上行人匆匆,沒人注意到站在便利店門口發呆的我。
監控攝像頭依然對著那個位置,冷漠地記錄著一切。
“小夥子,又見麵了。”
我猛地回頭,看見劉秀獨自站在不遠處。
她穿著樸素的灰色外套,右手打著石膏,左手拎著個塑料袋,裏麵裝著幾盒藥。
“阿...阿姨。”我下意識後退半步。
出乎意料的是,劉秀沒有大喊大叫,反而局促地搓著手指。
“我...我是來買藥的。”
她頓了頓,“那個...判決的事,對不住了。”
我愣住了:“什麼意思?”
劉秀四下張望,確認女兒不在附近後,壓低聲音說:“小敏她...太要強了,其實那天是我自己轉身太急...”
她話沒說完,突然劇烈咳嗽起來。
我下意識上前扶住她搖晃的身體:“您沒事吧?”
劉秀擺擺手,從口袋裏掏出一瓶藥,顫抖著倒出兩粒吞下。
“老毛病了。”她喘著氣說,“人老了,骨頭脆,碰一下就...”
我們沉默地站在路邊,夕陽將兩個人的影子拉得很長。
“錢...我會盡快湊齊。”我最終打破沉默。
劉秀搖搖頭:“不急...”
她欲言又止,最後隻是歎了口氣,“你是個好孩子。”
看著她佝僂著背慢慢走遠的背影,我突然不那麼恨她了。
也許她隻是另一個被生活逼到牆角的人,就像現在的我。
4
三天後,我取出了所有積蓄,又向朋友借了一部分,湊齊五萬元打到了法院指定賬戶。
轉賬成功的提示音響起時,我並沒有想象中的如釋重負,反而感到一種深深的無力感。
“結束了。”
張雯在電話裏說。
“但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向媒體曝光這件事,你是記者,你應該明白輿論的力量。”
我站在窗前,看著樓下公園裏玩耍的孩子們。
我是記者——一個本該揭露真相、維護公正的記者,卻在自己的案件中成了沉默的羔羊。
“不,還沒結束。”
我聽見自己的聲音變得堅定,“我要寫一篇報道,不隻是關於我的案子,而是關於所有類似的'和稀泥'判決。”
張雯笑了:“這才是我認識的王某。需要什麼幫助隨時找我。”
掛斷電話,我打開電腦,新建了一個文檔,標題我思考了很久,最終敲下:《當保護弱勢群體成為“誰老誰有理“——一起碰撞事故背後的司法困境》。
寫到深夜時,手機亮起,是蘇晴的消息:“睡了嗎?我們談談。”
我沒有立即回複,而是繼續敲擊鍵盤。
在這篇報道裏,我詳細記錄了事發經過、證據呈現、判決理由,並采訪了多位法律專家對類似案例的分析。最後,我寫道:
“法律的天平應當公正,不應因年齡而傾斜,真正的司法公正,不是簡單地保護'誰老誰有理',而是根據事實與證據作出判斷。
當'和稀泥'成為常態,每個人都將成為潛在受害者——包括今天的判決受益者,也許明天就會成為另一個案件的受害者。”
點擊發送的那一刻,我感到一種久違的平靜。
報道將在明天的都市報法治版刊登,主編特意給了半個版麵。
手機又亮了,蘇晴發來語音:“你到底怎麼回事?報道的事同事都傳開了!你這樣會得罪法院係統的知道嗎?”
我按下錄音鍵,卻遲遲沒有說出一個字。
最終,我回了一條文字信息:“晴晴,有些事比得罪人更重要。”
窗外,第一縷晨光穿透雲層。
我知道,今天之後,很多事情都會改變,但此刻,我前所未有地清楚自己該做什麼。
我的文章在網上引起很大的轟動,評論都在為我打抱不平。
【去島城旅遊還能去嗎】
【假設我走在島城路上,前麵是七十歲的老太太,後麵是八十歲的老大爺,我該怎麼辦?】
【老人從“弱勢群體”,一下變成了“高危人群”】
【我欠了一百多萬,爺爺91,奶奶88,姥爺89,姥姥88,我能翻身不?】
隨後,法官接受了采訪。
“這件事情已經完美解決!是王立未和劉秀保持安全距離!”
“請問走路多遠才是安全距離?”
法官微微沉吟,試圖從專業與常理的角度給出一個合理的解答:“安全距離並沒有一個絕對量化的標準,它會因具體情境而有所不同。在行人較多的公共場所,行人應時刻保持警惕,根據周圍行人的行動狀態、速度以及場地空間大小等因素,靈活調整與他人的間距,確保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來避免碰撞,像本次事件中,王立所處的環境是人員流動的街道,他應當預見到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適當增大與劉秀的距離,以保障雙方的安全。”
然而,法官的解釋似乎並沒有完全平息大眾心中的疑惑。
在網絡上,新一輪的討論風暴再次湧起。
許多網友表示,這樣模糊的標準在實際生活中很難把握。
有人調侃道:“難道以後出門都得帶個尺子,時刻量著距離走路?”
也有人擔憂,缺乏明確標準可能導致類似事件在判定責任時依舊存在較大爭議,無法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與此同時,這起事件也引發了社會各界對於老年人出行安全以及如何構建和諧公共空間的深入思考。
一些社區和社會組織開始組織相關的安全教育活動,一方麵提醒老年人出行要注意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另一方麵,也向廣大市民普及在公共場所如何與不同人群保持恰當距離,避免意外發生。
而我,作為事件的當事人之一,心情格外複雜。
盡管法官已經做出裁決,但我覺得這件事所帶來的影響遠未結束。
在這個信息飛速傳播的時代,每一個公共事件都像是一麵鏡子,映照出社會存在的問題。
我希望通過這起事件,不僅能讓大家更加重視出行安全,也能促使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規則,讓責任判定更加清晰明確,讓我們生活的社會環境更加和諧有序。
未來,當麵對類似的情境時,人們不再是充滿迷茫與無奈,而是能夠依據明確的規則,妥善應對,避免悲劇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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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地鐵站像往常一樣擁擠。
我站在自動扶梯上,看見前麵一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突然從公文包裏掏出一把卷尺,小心翼翼地測量著自己與前排乘客的距離。
“剛好一米五。”
他滿意地點點頭,把數據記錄在手機備忘錄裏。
我眨了眨眼,懷疑自己是不是看錯了。
但緊接著,更荒誕的一幕出現了——
一位頭發花白的老人緩步走過,背後貼著醒目的熒光紙條:“請保持安全距離,轉身就是五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