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慈烺將招募新兵的安家費改成了,發十畝地,並且這些以後不允許買賣,隻需要按照朝廷規定的田稅交就好了。
朝廷規定的田稅,一畝地才交一鬥糧,十畝地基本可以養活一家人了。
新兵訓練合格後,地是白送的。
不合格就給予一定的辛苦費,退回原籍。
這樣一來,大大的增加了士兵的積極性。
隻要加入官軍,不僅能得到十畝地,每個月還有餉銀,如果是戰死,還有撫恤。
這種待遇在李自成軍中是沒有的。
朱慈烺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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