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對本單位編製配置進行調整改革,肯定是要跟組織上進行詳細彙報,要有改革理由,改革思路等等。
組織部認可了改革思路和做法之後,就向縣委書記彙報,由縣委書記在機構編製委員會的會議上提出來進行討論。
當然了,過程說起來很複雜,實際上隻要單位不要求增加編製,編委那邊基本上不會否決編製和機構改革的工作。
這倒是可以作為自己上任之後的三把火之一,就是要通過這個舉動告訴公安係統的同誌們,新局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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