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訴說,最起碼一年之內,他不會和我離婚。
頻繁離婚,會對他有很大影響。
如果我否認對他心存報複,那就該多少有點道德底線,稍微把婚姻維持的久一點。
我思考之後跟他說,我會找一份外派的工作。
幾年之內不回國。
這幾天我和他找時間辦一下離婚手續,不對外發布,沈訴的事業不會受影響,也不會有人詬病他。
沈訴打開衣櫃挑衣服,背過身換上衣服就往外走。
“你當你是什麼,一切全憑你的心意?
“隨你吧,反真現在男方不想離婚,你想結束這段婚姻,無異於做夢。”
沈訴不同意我的提議。
摔門而出。
前世結婚這日,沈訴也沒有留下來。
他中途接了蘇卉的電話,急匆匆衝了出去。
可是,蘇卉不是已經前往北極了。
那前世,他深夜出去找的是誰?
我歎口氣,不想深究。
找誰都無所謂了。
沈訴之前結過一次婚,前妻給他留下一個孩子後離開了。
也就是三年前,沈訴腿剛斷的時候。
當時他被許多人嘲諷,律界新貴又怎麼樣。
還不是像個俗人一樣,殘疾了,女人也就不能同甘共苦,毫不留情跑了。
沈訴自那之後自暴自棄,除了很可能再也站不起來的腿。
還有就是那次傷他至深的婚姻。
這次,如果我在他結婚當日堅決要離婚的話,他的心理疾病應該會更嚴重吧。
我隻給他一晚的緩和時間。
他的傷痛與我無關。
傻一次就夠了,我不想再搭上一輩子。
休息一晚,夢中竟然出現沈訴父子在我墓碑前冷漠的眼神,驚出我一身冷汗。
睡意全無,我起來洗漱。
手機鈴聲乍響。
竟然是沈亦安。
“喂,你個壞女人,你為什麼不來送我上學!”
我懵了一下:“我為什麼要送你上學?”
“你逼著爸爸娶你,隻想享有沈夫人的頭銜,不想履行相應的職責?”
想起前世沈亦安直到五十多歲,還是我蒼白著頭為他操勞,卻從未換來他一句體恤。
我手攥緊洗漱台邊緣,咬了咬唇:“你怎麼不知道你該做什麼,你現在該叫我聲媽,這是法律層麵賦予你的義務。”
沈亦安如今隻有七歲,根本沒辦法招架我的冷漠。
他大叫:“我憑什麼叫你媽,你不配,你搶了我媽媽的位置,我想讓蘇卉阿姨給我當媽媽,可是你又把蘇卉阿姨擠走了,我討厭你!”
我說:“你的討厭難不成會對我有什麼影響?沒媽媽接送上下學,感到丟臉又躲在角落偷偷豔羨,向別的幸福家庭投去怨毒目光的,反正不是我。”
前世和沈訴結婚後,我直接包攬了接送沈亦安上下學,給他開家長會,輔導他做功課等等相關事宜。
沈亦安總是當著眾多人的麵,毫不留情罵我鳩占鵲巢。
在有人問我是不是他媽媽時極力否認,說我不配。
又會偷偷炫耀我給他做的便當,精心熨燙的校服,徹夜準備的手工作業。
前世我知道時,隻會覺得心疼。
可是現在,我惡心透了。
他和沈訴一樣,厭惡又享受著我對他們的關懷。
甚至沈氏父子以為,我婚後無微不至對他們好,隻是為讓他們心存愧疚。
這樣我就可以一直留在沈家不走。
所以他們愈發心安理得,把一切當成理所應當。
到最後我雖然累駝了腰,蒼老得遠超於實際年齡,隻落得一個“求仁得仁,自願的,怪不得旁人”。
我心狠狠抽疼一下,切斷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