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擄走我表妹,對她施暴那些事,通通不認,還說我姨父是誣告,要知縣治他的罪!”
“知縣派人去查,但沒有找到任何證據,隻能讓親兵先回去,把我姨父轟出來。”
石知縣的做法看起來有些偏袒校尉,楊雲卻知道,他為人正直,不會這麼幹。
這個案子最主要的問題,是沒有證據:校尉的官又比知縣大,石任遠也左右為難。
楊雲的眼珠轉轉,主動給周仲出主意,
“沒有證據,知縣是管不了校尉的,不如讓你姨父去府裏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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