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濕的腐臭氣息陣陣襲來,將傑森從昏迷中喚醒。
他的眼皮微微顫動,猛然睜開!
"我......竟然還沒死?"
他清楚地記得數天前,自己接下了刺殺華夏昊天金控大小姐的任務,卻不知那竟是個圈套。不僅沒能傷到目標,反而誤傷了洪門謝老大的女友。
隨後,他的信息被人泄露,洪門的人追蹤而至。
他一人獨戰洪門精銳數十人,硬生生殺出一條血路逃到碼頭。就在他登上快艇,以為終於脫險時,爆炸的火光吞噬了一切......洪門的人早已洞悉一切,在快艇上裝好了炸彈。
再睜眼,已是這般光景。
抬起頭左右看了看,肮臟的小巷子旁一個廣告牌仿佛鏡子一樣,把他的身形映射在上麵。
隻看了一眼,傑森的眼簾立刻又垂落下來,而後他抬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雙眼。
那是一個少年人的身形......
身上穿著運動裝,鬆鬆垮垮的......
腦袋是圓的,身子也是圓的,冷眼看上去,好像一隻大球上麵安裝了一隻小球。
由於臉上的肥肉太多,連五官都被擠得看不真切,一張又大又圓的白臉上,還長滿了一顆顆紅點狀的粉刺。
自己,這是重生了?
猛然間,他的腦袋裏仿佛有一顆炸彈突然炸開了似的,一段段的畫麵在他腦中浮現出來,信息量之大,讓他忍不住蹲下身形,雙手抱住腦袋。
這些閃現出來的畫麵,與他完全無關,確切的說,是一個陌生少年人的短暫記憶。
少年的名字叫吳盡歡,華夏F市人,今年十八歲,就讀於F市的職高。
吳盡歡的父親吳明,是一名軍人,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因公殉職了,可以說他對父親的記憶很少,在他的記憶裏,大多都是他的母親。
雖說有一位烈士的父親,但吳盡歡並沒有繼承他父親的優點,初中的時候就開始不願意上學,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逃課成了常態。
托關係好不容易才上了一所職高,之後愈加變本加厲,常常兩三天不去學校,終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
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裏,是昨晚參與兩撥小混混的鬥毆,結果挨了一記悶棍,被人給直接打暈了。
可笑的是,他在小胡同裏由足足昏迷了一個晚上,直至天亮,他的那些所謂的哥們、兄弟們,竟然無一人來找他,更無人把受傷的他送到醫院。
結果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吳盡歡已經不再是吳盡歡,而變成了他。
"借屍還魂?現在的我,叫吳盡歡......"
傑森這一生,經曆過無數次的大風大浪,也經曆過許多稀奇古怪的事,但睜眼醒過來,發現自己突然變成另外一個人,這種稀奇事,他還真沒經曆過,見所為見,聞所未聞,同時也令他毛骨悚然。
他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嫌棄地撇了撇嘴。
這一身的肥肉,讓他感覺自己好像穿了一套上百斤重的鎧甲,即便是站著,都有胸悶透不過氣的感覺。
這樣的身體,他一天也忍受不了,必須得把這身肥肉卸掉。
他常年在國外,行走在生死邊緣,早已讓他練就了無論遇到什麼事,都能保持冷靜的本事。
雖說借屍還魂這種事很詭異,詭異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沒有太排斥,隻是搞不明白這等詭異之事怎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但無論事情發展到哪一步,都不會比死亡更差了。
作為已經死過一次的人,隻要能活著,隻要還能喘氣,就已經是天大的幸運。
如果死亡的結局,是新的開始,那麼自己的死亡,倒真的是賺到了。
突然之間,他有種想仰天長笑的衝動,洪門的人再怎麼神通廣大,再怎麼手眼通天,也不可能算到,自己死後,竟然會重生在一個少年人身上。
他抬手再次摸摸後腦勺,還有些未幹的血跡,若是以前,他不會在乎,但這副身體太弱了,如果不去處理,他擔心自己會流血致死。
吳盡歡把身上的口袋翻了一遍,最後隻找出兩枚一元和一枚五角的硬幣。
即便對目前華夏的情況也不是很了解,但他也不會蠢到認為這兩塊五毛錢夠他去醫院包紮傷口的。
還是先回家,自己處理一下吧。
這裏距離吳盡歡的家不算近,但也不遠,憑著腦中殘留的記憶,步行半個鐘頭,他走到一片住宅區。
這片住宅區裏的樓房已經有些年頭了,許多樓房的牆皮都已脫落,看上去灰突突的。
地麵凹凸不平,有不少的水窪,因為天氣炎熱,地上還有積水的關係,空氣中散發著難聞的氣味。
吳盡歡暗暗歎口氣,早已經過慣了貴族般生活的他,現在竟然要住在這樣的地方,還真有些不太適應。
他做過娃娃兵,做過傭兵,做過職業殺手,他的積蓄很多,隨便取出一點,都足夠他舒舒服服過完下半輩子的。
不過現在,他一分錢也拿不出來,不用去調查他也能判斷得出來,他名下的那些銀行賬號早已被監控了,隻要稍微動一動,他的仇家就能追蹤而至,找上門來。
對於現在的他而言,連點反抗的餘地都沒有。
想到仇家......那位洪門的謝文東老大,恐怕自己再也不會遇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