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錢,江暖美滋滋的離開了知青辦,然後又跑去了民政部那邊。
她現在每個月還能領二十五元撫恤金,現在要去東北了,還得把關係轉過去。
民政部的人聽到她一個剛滿十六歲的烈士家屬居然主動去下鄉,又是一陣誇獎,說的江暖都有些臉紅。
好在辦理的手續很快,這每個月的撫恤金可以領到她十八歲。
在這個年代,二十五元可是抵得上工廠一個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了,就這筆錢,去了東北,就算不上工掙工分,也足夠她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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