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子實在是虛,身體就自動將狼妖的血肉當成大補之物。
孫聖抿了抿嘴,四下看了看。
沒有人!
他悄悄走了過去,將嘴湊到了狼妖的脖子上。
“不吃生肉,不食狼腦,喝點血,暖暖身子,總是可以的吧?”
“這是人能幹的事!”
“也不算殘忍!”
做好心理建設,孫聖張嘴就咬。
人牙也快!
一咬,一撕,就撕開了狼妖的喉嚨!
鮮血流淌!
孫聖趴上去,大口大口吸了起來。
很快!
他就吸完了高個子狼妖的血,忍不住又撲向了矮個子狼妖。
喝完兩隻狼妖的血,孫聖身上就不再發冷,暖和了起來。他心滿意足地蹲下身子,開始扒兩隻狼妖的衣服。
轉瞬,兩隻狼妖,就全都光溜溜的了。
孫聖是個人,自然不是要對兩隻死了的狼,再做什麼奇怪的事情。
他隻是想要弄件衣服,給自己遮遮羞罷了。
要知道,他到現在可都光著呢啊!
這要是到了人多的地方,人家指不定就說他耍流氓,要將他給捉起來。
嫌棄狼妖的褲子臟,怕得病,孫聖沒把那兩個褲子往身上套,而是將高個子狼妖的灰大褂往腰上一圍,係緊了,當了個裙子。
當前,穿個開襠裙,略微遮一遮,湊合一下,就行。
等到了人族聚集的地方,再買好衣服。
是的!
孫聖可不準備去探這已經成為一座死地、到處都是狼妖的黑風山,也不準備去那全是孤魂野鬼的觀音禪院。
沒事到大唐撩撩豐滿小姐、逗逗開放公主,不香嗎?
非要在這裏,跟一群滿是怨氣的妖魔鬼怪死磕什麼?
改天換地?
連齊天大聖都做不到,讓我一個小小的凡人,去做?
我做夢還更擅長一些!
“還是豬八戒的思想超前,取什麼經?上什麼西天?不如弄點錢,回家抱著美嬌娘,快活似神仙!”
穿好了衣服,孫聖又撿起了地上那兩隻狼妖的兵器。
這兩把刀怎麼說都是鐵器。到了城鎮,賣了,估計能換個幾兩銀子。到時候,先買件衣裳,再去紅浪漫......
哦不,這世界估計沒有紅浪漫了!
公主也不在會所,而在皇宮裏呢!
這世界的那地方,應該叫“怡紅桃花院”“醉春風流樓”“棲鳳爭豔閣”之類的。
到了大唐,如何能不去勾欄聽曲?
又怎麼能不體驗大唐繁華的風土人情?
“真切地享受享受大唐盛世和勾欄瓦舍的極樂之事,才是真的生活樂無邊吧?”
想到這裏,孫聖左手拿著刀,右手拎著棍,臉上帶著笑,就快步往蒼狼林外麵走去。
可沒走幾步,他就聽到一個蒼老的聲音,從空中傳來。
“不管是來多少次,總是改不了這胡鬧的性子......”
“誰?誰在說話?”
孫聖一驚,抓緊了手中長棍,警惕地看著四周。
片刻後,那個蒼老的聲音,再次傳來:“發什麼呆?拔根毛,來拜拜!”
“土地公?”
孫聖臉色一變。
怎麼回事?
我明明沒往那土地廟走,也沒看到蒼狼林前山土地廟呢,那土地老兒怎麼就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