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靜道:“不用那麼多廢話,要離就得按我們的要求辦。要錢就隻能這樣,不行就拉倒。”
接著,我開口趕人:“快天黑了,我還要帶我爸去吃羊肉火鍋。”
洪梅一聽“羊肉火鍋”四個字,似乎一下子受了刺激般。
“行!離!馬上離!隻要給三千塊,隔壁那套房——其他都按你們說的辦!”
我略有些意外。
老父親也很意外,提醒:“去找廠長和副廠長作證,當著麵簽字畫押,然後再去民政局辦理——必須得拿到那張離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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