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祭的術法念出,隻等三日後,我就會神消 魂滅,在這個世界上不會有一絲的痕跡。
而這三日時間,我每一日都要承受撕 裂般的痛苦。
一寸寸地將神魂碾碎,再重新聚攏,千次萬次,如此方能表誠心,以讓另一個人起死回生。
我在這樣要命的痛苦裏麵掙紮,雖然痛卻愉悅著。
至少我知道我這樣做是有意義的,我救了女兒的心上人,那就是值得的。
可就在這天晚上,我的神識聽到了蕭晚瀅和蕭雨竹說話。
蕭晚瀅激動至極:“娘親,再有一個時辰,聞叔就能複活了。”
聞書?是蕭晚瀅的心上人嗎?他不是叫聞遠嗎?
“能複活就好,你不知道娘親看著他死有多麼痛苦,等到他複活以後,娘親便與他成婚,到時我們一家三口便能永遠地在一起了。”
成婚?一家三口?我愣了,終於明白了蕭雨竹說的話是什麼意思。
原來我以神魂為代價要救的人並不是蕭晚瀅的心上人,而是蕭雨竹的心上人。
原來蕭晚瀅是在騙我,原來她和蕭雨竹之前是在同我演戲。
目的就是要騙我去救蕭雨竹的心上人。
蕭晚瀅和蕭雨竹似乎沒有想到我還能聽得見,她們毫無顧忌地說著。
我才知道原來從十六年前起,蕭雨竹和這個姓聞的男人就一直有著苟且。
我每年大部分時間是昏睡的,隻要我昏睡的時候,他們就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
等我醒來時,她們就當作什麼也沒有發生一樣,同我假扮和睦的一家三口。
原來竟然是這樣,原來我這些年一直在被蒙蔽。
可笑我沉浸在虛假的幸福幻影裏麵無法自拔,根本就沒有發現這一切有多假。
我甚至愚蠢到被騙得要以自己魂飛魄散為代價,換我的情敵起死回生。
世上怎麼會有我這般愚蠢的男人?怎麼會有我這樣被賣了還幫別人數錢的男人?
這可真是太可笑了!
可這會知道已經晚了,從三天前開始,當我選擇了心甘情願獻祭的時候,這一切就已經無法走回頭路了。
無論我現在有多麼的心不甘情不願,怎麼恨的想要殺了那些人,都已經沒有用了。
我隻能繼續承受著,在極端的痛苦與不甘之中,犧牲自己,成全他們一家三口。
蕭雨竹,蕭晚瀅,你們這兩個賤人,怎麼可以這般愚弄我,欺辱我,傷害我?
恨意洶湧著,幾乎要將我撕碎。
可我卻無能為力,我是什麼大奸大惡之人嗎?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滿腔血淚悲憤,我不受控製地想到了我與蕭雨竹的從前。
二十年前,我下山時遇見了人間的姑娘蕭雨竹。
我們很快相戀成婚,哪怕知道我真身其實是雪凰而非人,蕭雨竹也沒有絲毫動搖,她始終堅定地要和我在一起。
直到四年後,看著我們還不滿四歲的女兒。
蕭雨竹怕了,她說雪凰壽命千年,而她隻有不足百年壽命,我們注定無法相守。
說我們的女兒雖有一半雪凰血脈,但畢竟還有一半人族血脈,太過弱小,無法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