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正在搜集證據為由,拒絕了鐘律師麵見鄭宗明的要求,期間,鄭宗明先被驗血,又兩次被帶去問詢室,供述他與丁全通的關係,以及茶館中與宴請對象交談、飲酒數量及駕車駛離的細節,鄭宗明對丁全通一無所知,若非有人提醒,他甚至不知道被撞死的受害人,竟然是自己養老院的員工,問詢的警察見他不似做假,便要求他說出宴請者的身份,為自己提供那五十分鐘內沒有離開過‘文虎廳’的人證。
鄭宗明欲言又止,心中不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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