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現場圍觀的同學眾多,校方在警方的監督下,根據日常邊緣同學的陳述,認定了陳安妮校園霸淩的事實。
由於雙方家長達成了和解,最終對陳安妮予以全校通報批評的懲罰,沒有錄入檔案。
和解的過程倒是沒有什麼波折,陳安妮的父母付給蔣家長三百萬賠償金,價錢不菲,蔣澄母親同意了。
政府委派的青少年心理調解員把和解細節與蔣澄做溝通的時候,蔣澄沒有反對,但提出必須轉學的要求。
媽媽氣急敗壞了:“轉什麼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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