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才有了這二十四戶的慘劇。
聽了這話,縣尹極快做出判決:蘇晚禾販售有毒丹藥,害人害己,被判流放邊境,永世不得回西寧;而其餘受害家屬,雖然值得同情、可多是咎由自取,判處每人領取二十兩銀子賠償,各自回家去,不允許騷擾與本案無關的蘇家。
一聽隻賠二十兩,不少人蠢蠢欲動,大有想要鬧事的意思。
不過縣尹脾氣暴戾,他一見他人有不服氣的意思,便狠狠摔下案板,怒斥道,“讓少夫人賠償二十兩已經是仁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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