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睜眼不知道,一睜眼嚇一跳。
我猛得看見一張肉乎乎的臉就在我麵前不到一尺的地方忤著,嘴唇上的胡子茬都看得清清楚楚,臉上寫滿詫異。
我沒好氣地推開任建,說道:“你長得嚇人我不怪你,可大半夜出來嚇人我就看不慣你。”
任建沒理會我,依然滿臉詫異,問道:“你就這樣坐了一個晚上?”
聽任建這麼說,我才注意到窗子外麵明晃晃的,原來天已大亮。雖然驚訝,但我暗暗審視了一下,發現身體並無異樣,便放下心來。
任建不依不饒,說道:“案子,你現在功力大漲啊。想當初大學裏,雖然你也能坐,可最多半個小時你就歪過去睡得跟豬似的。現在不得了,直挺挺地坐個通霄,你想要哪樣?”
我感覺身心狀態均很不錯,便邊穿衣服邊給這賤人開玩笑,胡扯道:“老夫偶悟大道,已然脫胎換骨,非爾等凡夫俗子所能理解。”
任建嘿嘿笑道:“那我祝你早點飛升成仙,順道幫我把七仙女的QQ要回來。”
............
根據昨天晚上我和任建所議,今天去崇州法院旁聽。我們很清楚像上行所這樣的末流小所是不會有人記得給我們講解開庭的程序細節的;而我們的案源開拓計劃已經開始實施,說不定哪天就有案子,到時可不能亂了陣腳。
這就叫做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我和任建一路嬉笑,來到崇州法院已經十點,剛巧刑庭有個盜竊案子開庭,於是我們躡手躡腳地走進去,在旁聽席坐下來仔細觀摩。
控辯雙方各坐哪邊、如何質證、如何詢問被告人、如何發表辯護意見等等,我邊看邊在心裏默默記著。這案子庭審持續了兩個小時,讓我大開眼界、受益匪淺;更覺得辯護席上那位律師的的確確還是有點神氣。
於是,一股同樣身為律師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下午又旁聽了一個借款糾紛的民事案件,卻又差點讓我和任建三觀全毀。原、被告雙方都穩坐不語,而雙方代理律師則是唇槍舌劍,火藥味十足,後來竟然對罵起來。法官中途不得不製止了兩次。
最後,被告方代理律師抵擋不住,麵紅耳赤地向法官告狀:法官,他還在罵老子!那個年輕的法官可能實在忍無可忍,便對雙方律師口頭警告,然後宣布擇日再審,直接休庭走人。
我和任建麵麵相覷。
馬基雅弗利說過,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律師不僅要用良好的舉止維護自己的個人形象,還要維護律師這個職業的整體形象。皮毛焉存的道理,我們讀書時就明白。可這兩位大爺自己不要臉就罷了,還把我們同行的臉也丟盡。所以在回長運賓館的路上,我和任建都有些悶悶不樂。
任建低頭說道:“案子,咱哥倆以後不會也成這路貨吧?”
我搖搖頭,安慰道:“咱們現在剛出道,在開發案源方麵花點心思是正常的。可是在法庭上,或者其他任何公共場合,咱們是有底線的,基本的職業素養絕不能丟。”
任建點點頭,正想說什麼,卻接到一個電話;他吞吞吐吐地說道:“......我是。嗯,嗯......您再想想其他辦法吧。我是律師......嗯,再見。”
我見任建神色古怪,不免對對方的身份有些疑惑。等他掛了電話,我趕緊問道:“誰的電話?”
任建翻翻白眼,無奈地說道:“不知道啊。她家狗丟了,問我有沒有辦法。這不是撞見鬼嗎!”
我心中微動,立即激動得說不出話來,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任建;而這賤人顯然也發現我的異常,瞬間也露出難以置信的驚喜。
似乎過了很久,我和任建擊掌相慶,歡欣雀躍。雖然這個找狗的電話來得唐突而且毫無價值,但卻反應了一個極其重要的信息,那就是我們在《天河庭洲》的廣告已經開始初見成效。
對律師來說,特別是對於我和任建這樣的實習律師來說,有電話打給我們就是好事,怕就怕一天到黑電話都不響。至於電話內容......慢慢來吧。
事實證明我和任建的判斷或者感覺是完全正確的,兩個小時之內,我和他又先後各自接到一個電話。打給任建的是問他需不需要買保險;打給我的則是問我能不能疏通下水管道。
雖然現在已能肯定這是廣告效應,但因為電話內容實在有些離譜,所以我和任建都有些穩不住,於是趕緊四處裏尋找《天河庭洲》,想要核實一下廣告內容是否登記正確。
一番忙碌後,任建終於在一個垃圾筒邊上撿到一張完整的《天河庭洲》。我們在報紙上細細地搜索,最終在中縫那一堆專業開鎖、管道疏通類的信息中找到了我們的廣告,白紙黑字寫著:免費法律谘詢,何律師,任律師,電話......
我和任建麵麵相覷,又肯定地點點頭:隻要信息沒錯便好!至於電話內容嘛,還是慢慢來吧。
當天晚上11時許,我和任建正躺在床上討論次日的開發方案,我電話再度響起。
對方是一口純正的崇州話,說道:“喂,你是火爐絲嘛?(你是何律師嗎?)”
我說道:“我是,請問你有什麼事嗎?”
對方說道:“喲喂,我做謀材生意的。姐兒勒,我一塊朋友借我的欠,謝在賴起八給,我要打乖事嘛(我是做木材生意的。我一個朋友借了我的錢,現在不還,我要打官司)。”
對方的話雖然聽著費勁,但總比第一次來崇州時遇到的那個三輪車師父要平易近人一些,所以我連猜帶蒙地還是辯出了大概意思,於是問道:“你朋友借你多少錢?”
對方說道:“毛幾個欠,千萬元。(沒幾個錢,千萬元。)”
我腦子嗡的一聲,身體觸電似地彈起來,半跪在床上,又問道:“您說多少錢?”
對方回答道:“千萬元。”
早聽任建說過,崇州人屬於典型的悶聲發大財,很多看著不起眼的人在街邊吃碗蕎麵,轉身就上了停在路邊的奔馳。以前我是打死不信,但這一刻我卻確信無疑。千萬元都還是“沒幾個錢”?簡直就是土豪中的戰鬥機啊。
隻是一瞬間,我頭腦裏飛快地作出了分析:標的額超過千萬就得按司法廳律師收費指導意見規定的2.5%的標準收取代理費,也就是說這案子的律師費是二十五萬元!
我隻感覺自己心臟快要跳到嗓子眼,是以趕緊吞下一口唾沫給鎮下去。我絲毫不會為自己的失態而羞澀,反而十分理解自己。
畢竟,二十五萬元的律師費在仁至義或許算不上什麼,但對於上行所這種一年的業務量隻有三百來萬的小所,這就是一單大業務。而對於我和任建,那則是天文數字!
我一邊向任建作了個不要作聲的手勢,一邊盡量克製著說話的音量,問道:“先生,您手裏有借款的相關證據嗎?”
對方回答道:“有借條。”
我又問道:“有銀行轉賬憑證嗎?”
我之所以要重點問銀行憑證,那是因為我實在太重視眼前這個巨大得讓我有些眩暈的案子。
根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在民間借貨中,大額借貸必須要輔以銀行相關轉彙憑證,才能確定借貸最終是否成立。這個比較容易理解,畢竟按照日常行為習慣,誰都不可能帶著上千萬的現金進行交付。就算真是現金交付,那也得有現金來源證明。僅憑借條,還不足以證明出借人已經把款項借出的客觀事實。
所以,像眼下這種千萬元的大案,如果沒有銀行相關憑證作為輔證,就算你手裏捏著借條,也不一定打得贏官司。
對方語氣顯得很不屑,說道:“喲喂,千萬元走啥葉行,都是先金(千萬元走什麼銀行,都是現金)。
我愣了一下,直覺告訴我這裏麵有些問題:就算是土豪中的戰鬥機,也不能說千萬元就不用走銀行吧?
我決定再次確認一下,問道:“不好意思,請問您朋友是欠您一千萬元嗎?”
對方似乎愣了一下,笑道:“喲喂,八是一切萬,是千萬元,千八、九十的千(不是一千萬,是七萬元,七八、九十的七)。”
我腦子又是嗡的一下,不過剛才是從下往上嗡,而這次是自上而下嗡。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說道:“哦,那行......那明天約個時間麵談吧......”
掛掉電話後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暗暗對自己說道:何安之同學,雖然從千萬元的大案子狂跌到七萬元的小案子是特別的殘酷無情,但蚊子再小也是肉,你千萬不要有什麼挑肥揀瘦的資本主義享樂思想。再說,按收費標準來算,這案子也能收三千元律師費啊。
任建應該沒聽清楚對方的說話內容,還一臉納悶地問道:“多大的案子,把你嚇得話都說不出來?”
我頭腦空白了幾秒,然後無力地說道:“你說一句:七萬元!”
任建繼續一臉納悶,老老實實地說道:“七萬元。”
我吼道:“用崇州話說!”
任建嚇了一跳,趕緊說道:“千萬元!”
聽到任建這樣說,我心裏反而感覺平衡,心道這充其量就是個語言誤會嘛;就當是上蒼見我日子過得不滋潤,而特地給我送來一個玩笑吧。
我把剛才情形講與任建聽,那賤人還未聽完便笑得花枝亂顫、奇賤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