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數過後,我便進入了夢鄉。
早上我是被電話鈴聲吵醒的,迷迷糊糊聽見了李君的聲音:“少陽,我們找到彤彤的父母了!”
聽到這話,我一個激靈坐了起來。
不得不說,他們的辦事效率還是很快的。
“我現在過去!”
我來不及想那麼多,背著一個背包匆忙出了門。
到了巡捕局之後,李君已在門口等著了。
這地方也不是一般人能隨便闖的,李君帶著我一路進了停屍房。
一對穿著樸素的男女正抱在一起痛哭著,從李君的描述裏,我知道了彤彤的原名叫陳雨彤。
這對夫妻住在郊外,男人偶爾在城裏打打零工掙錢,女的在鄉下務農,家裏老人都去世了,就這麼一個女兒。
陳雨彤從小就聰明,長得也十分可愛,尤其是那雙眼睛,水靈靈的,誰見了都喜歡。
有一天,男人帶著她上街買東西,就上個廁所的功夫,孩子就不見了。
兩人倒也報警了,也托人到處找,但就是死活找不到。
沒想到再見麵的時候,看見的隻有一具屍體,關鍵是這屍體......已經麵目全非了。
兩人無法接受這個事實,而巡捕這邊也暫時沒調查出來陳雨彤到底是被誰殺害的。
“安局,我能跟他們單獨呆一會兒嗎?”我看著安仁問道。
安仁點了點頭,將其他人遣散了。
我一把拉住了李君:“一炷香,一碗米。”
李君很快就拿來了我要的東西,進入停屍房之後,我將門關上了。
“你是誰啊?”女人抬頭看著我哭著問道。
“我是誰不重要,想見你們的女兒嗎?”我看著兩人問道。
兩人一聽這話頓時精神了起來:“你是說,我們還能見到彤彤?”
“可以,但是她已經死了,你們能見到的隻是她的靈魂。”我看著兩人解釋道。
聽著這話,兩人又止不住的顫抖了起來。
“我的彤彤啊!哪個天殺的王八蛋!做出這麼殘忍的事情啊!”女人嚎哭著。
男人眼底泛著寒光,眼睛裏滿是血絲:“要是讓我逮住了,我一定讓他不得好死!”
“兩位先不要激動,據我所知,殺害彤彤的人也已經死了。”我看著兩人說道。
聽到這話,兩人瞪大了眼睛:“誰?是誰幹的?”男人迫不及待的問道。
“我也不清楚,這些還是等巡捕的調查吧。”我一邊說著一邊點燃了清香。
“三天之上,以道為尊;萬法之中,焚香為首......”
念完了一段敬香神咒之後,我正色看向了兩人:“我可以讓你們見彤彤最後一麵,但是你們得按照我說的去做。”
“第一,不要提及她的死。”
“第二,不要靠近她。”
“第三,隻有三分鐘的時間。”
兩人半信半疑的對視了一眼,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我讓兩人坐在了我對麵,隨後拿出一張空白的符紙,咬破了手指在上麵畫了一道符籙。
隨後將符籙放在香前繞了繞:“太上赦令,金光速現,借通天眼,慰凡人心!”
轟——
手裏的符紙瞬間燃燒了起來,化成了灰燼,我摸了兩把地上的符灰在兩人的眼皮子上抹了抹。
這才拿出了那張陰符,將陳雨彤放了出來。
“彤彤!”
看見自己已經去世的女兒出現在眼前,兩夫妻眼珠子都要掉出來了。
我剛給他們二人開了天眼,所以他們現在能看見鬼魂,但也不過兩三分鐘而已。
“爸爸媽媽!”
見到兩人,彤彤乖巧的喊了一聲,此時她的靈體已經非常虛弱了,一陣風就能將其摧毀。
與其說是靈體,不如說是她留在人間的一縷殘念。
“彤彤,爸爸媽媽好想你啊!”女人瞬間崩潰。
一旁的男人按住了女人的肩膀,對著彤彤說起了這段時間的經曆。
“爸爸媽媽,我要走了。”
彤彤對二人說道:“我要離開這個世界了,很高興能成為你們的女兒。”
彤彤的聲音十分清脆,那雙眼睛也帶著幾分清澈。
“彤彤,下輩子,下輩子也當媽媽的女兒,好不好?”女人哭著問道。
但她不知道的是,彤彤說的這個走,並非是去投胎。
為了不讓這兩人傷心,彤彤還是點了點頭。
很快,兩人的眼神就變得疑惑了起來。
“大哥哥,謝謝你。”
彤彤看著我說道,靈體逐漸變得透明了起來,笑著消失在了我的眼前。
“彤彤呢?”女人看著我問道:“她走了嗎?”
我點了點頭:“她已經離開了,今後你們好好地生活吧,至於殺她的人,彤彤說已經死了。”
聽著這話,兩人的眼神空洞了起來。
他們這段時間的尋找,至少是帶著希望的。
但現在,連希望都沒有了。
“小夥子,人真的能轉世嗎?”
女人忽然看著我問道:“下輩子,彤彤能做我的女兒嗎?”
我不忍告訴他們真相,隻能說道:“有緣自會重逢。”
出了停屍房,我跟著安仁來到了辦公室。
“安局,我想麻煩您幫我個忙。”
我將身上的背包取了下來,把分成兩份的現金放在了桌上。
“這些錢,麻煩幫我轉交給彤彤的父母和高秋澤的父母。”我看著安仁一臉嚴肅的說道。
安仁詫異的看著我:“這是哪兒來的錢?”
“您放心,這是我賺來的,不是偷的也不是搶的。”
聽到這話,安仁看著我點了點頭:“不愧是三爺的孫子!”
“你放心,我一定把錢交到家屬的手中。”
“就跟他們說,是好心人捐贈的就行。”
離開巡捕局的時候,我長長的歎息了一聲。
兩條人命,死的不明不白。
真相到現在都沒有挖掘出來,高秋澤死於彤彤,彤彤受黃皮子的控製,而黃皮子殺了殺害彤彤的人。
這關係,越想越亂。
我掃了一輛共享單車往回騎,忙活了一場,到頭來,我身上還剩下三十七塊八。
省著點吃的話,還能活個兩三天左右。
這個故事告訴我一個道理,還是老老實實的賣紙貨吧!
雖然不掙錢,但應該不至於餓肚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