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菲雨挨個穴位給男人按摩,邊按邊給陳淩薇講解,講著講著脾氣就變得暴躁,開始謾罵。
「你找不準自己的定位嗎?以為自己是千金大小姐嗎?!」
「給你示範了幾百遍,你都學不會,你是不是嫌棄你弟弟?!」
「當初你弟弟要不是為了保護你,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428事件中,陳浩彬為了保護陳淩薇,被重物傷了頭部,昏迷至今。
為此,趙菲雨對陳淩薇堪稱恨之入骨。
脾氣上來了還會打陳淩薇。
撕扯她的頭發,摑她的臉。
最可怕的是把她的頭摁在床邊。
和弟弟的距離是那麼近,她能看到他臉上的毛孔,嘴唇上的胡須,她忍不住幹嘔,然後換來趙菲雨更發瘋的抽打。
「為什麼躺在床上的人不是你!為什麼不是你!」趙菲雨時常聲嘶力竭的吼,「我為什麼要養你!我養你有什麼用!」
也許是房子的隔音效果異常好,每當趙菲雨發瘋的時候,都不會有人來打擾她。
結婚前,陳川不會來,結婚後,李晉鵬也不會來。
對啊,陳川是陳浩彬的父親,李晉鵬是陳浩彬最忠實的跟班。
如今,他們都在書房,忙著商量周密的賺錢計劃。
陳淩薇因為學不會給弟弟穴位按摩,被趙菲雨打斷了好幾根皮帶。
無論趙菲雨怎麼打,陳淩薇都學不會。
陳淩薇是可以反抗的,但她除了不配合地抵抗,她沒有正麵反抗過。
到底是應了那句,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吃了她家的飯,穿了她家的衣,養育之恩無以為報,隻能做個沒有脾氣,任人拿捏的棋子。
因為她是養女,所以她的人生定位就是一顆棋子。
可是她也是有親生父母的啊,如果她的父母還健在,如果她的父母也愛她疼她,那她的人生是不是不用如此卑微?
可惜人生沒有如果。
難捱的一天結束後,陳淩薇回了家,李晉鵬回公司加班。
陳淩薇拿起畫板,最新一章《惡魔與少年》畫到一半。
大概沒有學生會想到,他們平時藏在抽屜裏的,互相傳閱的漫畫,竟然是學校的美術老師畫的。
明明可以靠漫畫養活自己,以畫為生,四處旅居,自由灑脫,肆意快活。
可惜,陳淩薇的人生裏,沒有自由兩個字。
她隻能在漫畫中自由的創作。
自由,且任性。
她的每一個故事的男主,都有同樣的名字。
那個名字像刻在心間一樣。
《惡魔與少年》的網評總說畫風陰鬱,戾氣過重,情節詭譎,情緒擊穿人心,上一秒讓讀者丟掉書,下一秒又讓讀者哭著撿回書。
這個畫家好沒良心。
誰又知道,陳淩薇不是沒有良心,她是沒有心。
作為養女,不配有心。
陳川為了賣個好價錢,讓她進了學校,做了老師,從事男人最想娶的職業。
為了深度綁定企業老板,又讓她嫁給李晉鵬。
不需她同意,更無需過問。
在漫畫的世界裏,陳淩薇創造了惡魔。
惡魔喜歡吞噬痛苦。
惡魔時常會要求少女盛裝打扮,坐於他的王座之旁,居高臨下地看著少年被抽骨,被灼心,被剜肉,被施以各種各樣匪夷所思的酷刑。
可是少年甘之如飴。
少年情願痛的人是他,換取少女的暫時平安。
也許是玩膩了,惡魔提出,他要當著一個人的麵,一口一口吃掉另一個人。
陳淩薇畫著一把剜心的尖刀,戴上耳機。
聽到於曉嬌嗲嗲的聲音,「晉鵬哥,你會和陳淩薇離婚的吧?」
看來於曉嬌對弟弟於曉是有些關心的,不然也不會把陳淩薇帶去的於曉的畫作留在家中,而陳淩薇早在畫作中,裝了竊聽器。
「晉鵬哥,陳淩薇持有你30%的股權,如果你們離婚,豈不是便宜她了,如果她意外死了,這股權是不是就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