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我以為,集團用人必須要出具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有過犯罪前科的,一律不得錄用。”
“即便是股東方代表,也是一樣。”
李晨浩話音落下,任伯安的臉色瞬間垮掉了。
無犯罪記錄證明,這特麼不是搞針對嗎?
所有人都知道,我進去過啊......
“你......”
“不要欺人太甚。”
任伯安的臉色瞬間漲紅。
作為職場高管,進去蹲號子的,也就他一個人。
而且這種事說出來,可真的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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