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掏出小水果刀,把男主人給捅了3刀,達到輕傷標準了,所以這案子才歸了刑警隊。”
“而那個偷包的小偷,是要用刀片割受害者的包。”
“那個包是愛馬斯牌子的,一個包最便宜的都要十幾萬,這要是把包割壞了,夠判他好幾年了。”
孫平安點了點頭。
輕傷三年下,可若是故意損壞他人財物10幾萬,那就是三年上、七年下。
要是換成他的話,也會先把小偷給點了,然後再追目標。
畢竟警察不是單純的抓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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