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雲朝隻在影視劇裏見過縣太爺升堂判案的場景,真正身臨其境,他覺得過程過於簡單,王縣令隻拍了幾下驚堂木,堂下的惡棍就主動吐露自己做了什麼事,再由王縣令據他的證詞來判定具體是犯了什麼罪責就宣判。
整個審判過程遠遠沒有影視劇裏的戲劇性,更像是走個過場,從當眾審問到簽字畫押,統共不到半個時辰,結束得太快。
王縣令鄭重宣判:“罪人李大柱,判杖責二十!”
伴隨著振聾發聵的驚堂木擊打聲,罪人李大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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