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用不親近事事都要管的我,而是愈發喜歡事事都順著他的李嫣妮。
而我婆婆整天唉聲歎氣,勸我哪個女人不是這樣過來的,忍忍就好了。
李嫣妮看不出他們的真麵目,因為在她麵前,吳壯和吳用情緒還算穩定。
所以她把所有的罪責都推到我身上,覺得都是因為我是個控製狂才會導致吳用和吳壯情緒崩潰,而她自己加入吳家一定會獲得幸福。
不僅如此,她還不停地攛掇吳壯和吳用,如果我消失了他們就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所以吳用把我騙回了家,而李嫣妮在我身上倒下一整瓶硫酸,然後和吳壯合力束縛住我,狠狠紮了幾十刀之後,我死了。
重來一回的我早就對吳壯和吳用沒有了任何感情,隻有懼怕和無盡的恨意。
李嫣妮要再次接盤這兩個連畜生都不如的瘋子,我真的樂意之至。
這輩子,我就要親眼看著他們自相殘殺,自食惡果!
“既然你要和我離婚,那我們就離了吧。”我跟吳壯說道。
這下輪到吳壯和李嫣妮驚訝了:“你真的願意離婚?”
我點點頭,看向他們:“對啊,你們別後悔就行。”
李嫣妮興高采烈地抱住吳壯的腰,炫耀般地看著我:“你別後悔,明天早上十點,我和壯壯在民政局等你來!”
......
“安寧啊,壯壯他也沒做什麼,你們夫妻倆拌兩句嘴,怎麼還鬧到民政局去,你要是離婚了就嫁不出去了,別鬧了,聽媽一句勸,媽也是為了你好。”
婆婆拉住往外走的我,苦口婆心地勸告。
我甩開她的手,但還沒等我走遠,她就焦急起來。
“兒子,雖然她和你結婚的時候和家裏決裂了,但她帶來的資產也不少啊,咱們住的這個大房子還有你開的那輛寶馬不都是她父母給的,這你們要是離婚了,這房子和車子......”
沒錯,當時吳壯追求我的時候無所不用其極,把自己包裝成一個溫柔上進的有誌青年。
我爸媽本就因為家庭差距太大而不同意我們結婚,吳壯還不遺餘力地挑撥我和我爸媽的關係。
於是害我爸媽對我徹底失望,與我離了心,在我結婚之後再也沒聯係過我。
但他們還是給我留了房和車,讓我不至於過得那麼艱難。
吳壯昂起頭,嗤之以鼻道:“頭發長見識短!我早打聽過了,她那房和車沒做婚前財產公證,我們要是離婚了,她得和我平分!還有她賺的那些錢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吳用也跟著說:“那個愚蠢的死女人那麼疼我,我到時候就死活不跟她,她肯定把財產全留給我們家!”
婆婆這才放心下來:“那就行那就行,安寧也真是的,就這麼一點小事鬧成這樣!”
小事?超雄綜合征患者嚴重情況下患有暴力傾向以及反社會人格,根本無法被感化教育。
他們根本不會管你是他們的親人還是愛人,有一點不順就會做出傷人的事情。
上輩子我剛和吳壯在一起一直到生下吳用之前,他大部分時間都是溫柔體貼又情緒穩定。
雖然有時候也會下意識對我說出一些貶低的話,但我總是自省,而沒有想到本來就是他有問題。
後麵結婚之後我懷孕了,他更是說自己把我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裏怕化了,連孕檢報告都不願意讓我去拿。
現在想來,那份顯示正常的孕檢報告根本就是假的,是為了隱瞞吳用也是超雄綜合征患者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