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宋代表富貴唱片公司,和於曉曉簽訂了藝人合約。
合約是他們公司最普通的合約。
基本上,每個剛進入公司的藝人,簽訂的都是這份合約。
合約規定的簽約年限是10年,規定了藝人的權利和義務。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藝人創造的利潤,要與公司平分。
比如創造了100萬元的利潤,要拿出一半的利潤,交給公司。
而且,簽訂合約之後的十年,藝人不能單方麵撕毀合約,不能因為別的公司給他們更高的待遇,就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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