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賣身為奴的人命並不值錢。
若是家主失手打死了人,隻消去官府賠上二十兩銀子的銷戶籍錢就能了事。
但若是蓄意打死別人家的家奴,那就是規規矩矩的人命官司了,至少也是要到堂問話的。
陳橋這幾天正為賈叢澗的事情鬧得頭疼,沒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又犯上人命了。
陳橋沒說二話,當下就命府衙帶人大張旗鼓的去賈府門口要人。
賈府不給,他就讓十幾個衙役在門口等著,沿路有百姓詢問,就直說:“賈府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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