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
於總這是刺果果的威脅!
不僅孟歡聽出來,猛獁科技這邊剛剛還在憋笑的幾個人立馬就怒了。
“依據我國商標法,誰先注冊誰擁有是第一原則,而且我們注冊App Store商標之後也是用於了實際的業務,並且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物力用於推廣這個網絡軟件商城。打官司,於總你認為我們怕打官司?”
孟歡同樣不賣麵子,談判嘛,哪有一次就談成功的。
今天大家坐下來,本就是試探一下雙方的底線。
結果水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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