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公府呆不住了,房艾尋思要不要分戶,嗯,官方詞彙叫別籍。
但是,十惡不赦大罪第七曰不孝,謂告言、詛詈(lì)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若供養有闕;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
《康律》第一百五十五條: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
大康的律法,根源上就不讚同分戶,免得子孫不孝,無人養老。
即便長輩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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