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咯,難道你以為我真的逃了啊!”
2個小時後,我們已經回到了公、安局,黃可瑩被送到了醫院,我跟劉雨寧進入到了審訊室。
這一次我們抓回來的,是一個叫做蔡凱風的男人,32歲,之前在富明市名都地產做過經理,也不知道為何會出現在山上,問起他挑戰信的事情,他卻說:“信件的確是我寫的,但其中的意思,不是我所想的!”
對方的筆跡我們對比過,的確沒錯。
“有人逼迫你這樣做的嗎?”我問。
“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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