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大堂內外一片安靜。
再也沒有任何議論的聲音響起。
高健也老實的跪在地上,聽著縣令對自己的宣判,不再做任何反抗。
縣令的宣判聲還在繼續:“蔚城人士陳萬祥,私刻他人印章,已有冒名頂替之嫌,又夜闖高家院子。按大晉律,未經他人允許而夜闖民宅者,罰銀十兩,私刻他人印章冒名頂替者,罰銀百兩。犯兩條律法,共計罰銀一百一十兩,鑒於影響較輕,故而免去坐牢,但需要同樣重打三十大板,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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