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錯了事,就要付出代價!”
既然蘇長風如此堅持,宋清歌自然不會反對。
當晚。
陳放團隊入住酒店之後,便離開展開了工作。
第二天,他們便一紙訴狀,交給了法院。
第三天,司明位於帝京的兩處房產和三輛豪車,雷雲公司的辦公大樓,全部被查封......
半個月後,法院作出判決,判定司明和雷雲公司敗訴,並賠償星耀公司和宋清歌三個億......
不過,這些都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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