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警官繼續說:“要是他坦蕩,為什麼要給假口供?”
“一個人記錯了時間,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這點就算上了法庭,也未必能成為我當事人定罪的原因。”
律師並不被李警官的話所影響。
李警官嚴肅起來:“我們已經調查過,韓楓在澳城的時候,就跟死者發生過劇烈的肢體衝突,為此還鬧到當地警局,由此可見,兩個人仇怨很深。”
律師聽罷,又笑了:“就算兩個人有什麼不愉快,我當事人也不會衝動殺人,況且那件事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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