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同學們的見證,當時這個寢室裏的活人隻有兩個,即這次案子的兩個當事人。
蘇晚晚也是事後才從人群堆裏回到寢室,有很好的的不在場證明。
至於這個三人寢中的另一個女生雲崎,她的不在場證明更加充分。幾個目擊者一致作證:雲崎白天回了一趟校外的寓所,下午回來的時候,就與她們幾個人在一起了。不可能會去而複返,先回寢室一趟算計陳嘉怡,然後又偷偷到學校門口同她們製造偶遇,隻為了一起搬東西回寢室。
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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