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製,這與朝議有什麼不同?”
“朝議隻議不決,或者朝議定了之後,有人轉頭就不遵守,甚至公然破壞朝議上所做的決定。”陳初六回到:“下官以為,黨爭雖爭也要和,爭在廟堂內,和在廟堂外。朝議時做的決定,雙方都要遵守,誰不遵守,就除掉他下一次朝議的權力。”
“這能參加朝議的,下官稱之為議員。議員由各部、各省按權力之大小選派,總計一百人。朝議之中,設會長一員,主持朝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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