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第五次流產後,又懷孕了,但孩子不是我的。領證那天,我為救她失去了生育能力。我們說好做一輩子的丁克。可就在半年前,她的竹馬弟弟回國了。他說他得了無可救治的病,快死了。希望能完成自己最後的心願。妻子便不顧我的哀求,迅速跟他在一起,並且不到半年就懷孕五次,流產五次。醫生說,這是習慣性流產,再來一次她的命也沒了。我苦苦勸阻她:“不要再這樣糟蹋自己了。”她卻像瘋了一樣打我,怒斥我:“你怎麼那麼自私,盛年都快死了,他不過想在世上留下一個有著我和他血緣的孩子,僅此最後一個願望難道我都不幫他實現嗎?”這一次,她在電話那頭喜悅過後,忐忑開口:“盛年不希望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上的戶口,所以你明白嗎?”我愣了愣:“離婚是嗎?”“好,我答應你。”